Doctors皮膚科診所(以下簡稱「本院」)非常重視網路上的個人資料保護,並盡最大努力保護使用者在使用本院時提供給本院的個人資料。
據此,本院依相關法規(通信秘密保護法、電信事業法、資訊通信網路法等)制定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政策。
本方針可能因法令及內部政策變更而隨時修訂,修訂時將於網站首頁公告。
[個人資料處理方針目錄]
- 蒐集之個人資料項目及蒐集方式
- 個人資料之蒐集及使用目的
- 個人資料之提供及共享
- 個人資料處理(管理)業務之委託
- 個人資料之保存及使用期間
- 個人資料之銷毀程序及方法
- 使用者及法定代理人之權利與行使方式
- 撤回同意/退出會員方式
- 個人資料自動蒐集裝置之設置、運作及拒絕
- 個人資料之安全措施
- 影像資訊處理設備之運作及管理
-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
- 政策變更之公告義務
1. 蒐集之個人資料項目及蒐集方式
本院僅蒐集使用服務所需的最少個人資料。
一、看診時蒐集項目
- 必填項目:姓名、身分證號碼、地址、電話號碼、手機號碼、Email、外國人登錄證號碼(如適用)
- 健康資訊:病史、家族病史等提供診療服務所需之資訊
- ※ 依醫療法規定,診療資訊無需另行同意即須保存。
二、網站會員註冊時蒐集項目
- 必填項目:帳號、密碼、姓名、手機號碼、Email
- 選填項目:是否接收簡訊、是否接收Email
- 敏感資訊:過去病史、手術紀錄、感興趣的療程
- 自動蒐集資訊:服務使用紀錄、連線紀錄、Cookie、IP等
三、支付診療費時蒐集項目
信用卡付款時之發卡機構名稱、卡號等付款授權資訊
四、個人資料蒐集方式
網站(會員註冊、諮詢、預約等)、書面表單、Email、電話、KakaoTalk、傳真等
2. 個人資料之蒐集及使用目的
- 提供診斷及治療之診療服務
- 診療費申報、收費、退費等診療支援
- 健檢相關通知及物品寄送
- 教育、研究及改善診療服務
- 提供線上預約、諮詢等會員服務
- 服務使用統計及分析
- 通知及申訴處理
- 新服務介紹及提供客製化資訊
3. 個人資料之提供及共享
本院原則上不對外提供使用者個人資料,但下列情形除外。
- 經使用者事先同意者
- 依法令應偵查機關要求者
- 為統計、學術研究等目的,以無法識別個人之形式提供者
4. 個人資料處理(管理)業務之委託
為提升服務品質及營運效率,本院委託下列業者處理個人資料。
| 受託公司 |
委託業務內容 |
委託之個人資料 |
保存期間 |
| Medibooster股份有限公司 |
網站營運・資料庫管理、活動、行銷、化妝品廣告資訊傳送 |
姓名、地址、電話號碼 |
至退出會員或合約終止為止 |
| TNH㈜ |
CRM營運、簡訊/Kakao通知訊息發送、健保申報 |
登記號碼、姓名、電話號碼 |
| Naver Cloud股份有限公司 |
網站伺服器 |
姓名、電話號碼 |
5. 個人資料之保存及使用期間
- 會員資訊:至退出會員或1年未使用為止
- 診療資訊:依醫療法規定保存5~10年
- 申訴/糾紛紀錄:3年
- 信用資訊:3年
- 身分驗證紀錄:6個月
- 造訪紀錄:3個月
但依法令須保存者,保存至該期間為止。
6. 個人資料之銷毀程序及方法
- 保存期間屆滿後5日內銷毀
- 電子檔案以無法復原之技術方式刪除
- 紙本文件以碎紙或焚燒方式處理
第7~13項摘要
- 使用者權利 — 可要求查閱、更正、刪除
- Cookie — 用於提供客製化服務,可透過瀏覽器設定封鎖
- 安全措施 — 實施存取權限管理、加密及資安檢查
- CCTV — 為病患安全及設施保護,24小時錄影及保存
-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— Shin Eun-hye(總務室長)/電話:02-6437-0082
- 政策變更公告 — 變更前7日於網站公告
公告及施行日期: 2018年09月01日
修訂日期: 2025年11月06日